通知公告

黄冈师范学院履职尽责公开承诺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6-05-26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全面履职尽责,着力营造依法履职、务实高效、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现面向社会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落实主体责任。制定从校党委常委班子到各中层单位的主体责任清单,健全完善中层单位目标考核和履职尽责考核体系。推进“主体责任问责年”活动,贯彻《湖北省行政问责条例》精神。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入学招生、学校资产和校办企业、基建项目、科研资金、学生资助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监管,推进预算绩效考核。

    二、推进依法治校。严格按照《黄冈师范学院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学校内部管理机制,促进依法治理,规范管理,提高管理的效益与水平。加强对学校重大政策的科学性论证,实施学校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开展学校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推进校务公开、院务公开和信息公开,积极发挥教代会和学术组织在学校治理中的作用。完善采购和招标程序,规范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三、坚持践行宗旨。用足用好民生政策,推进工资改革及养老金并轨工作,保障教职工福利待遇。出台教职工医疗救助金管理办法,完成教职工年度常规体检工作,组建教职工艺术团,开展各类教职工文体活动,丰富教职工业余生活。继续加强校园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加快推进体育运动中心、北区电力增容、家属区道路刷黑等项目建设,进一步改善师生工作学习环境。深化大学生创新创业,加大创新创业工作扶持力度,培育创业项目,推进创业就业培训进课堂。健全完善贫困生资助体系,决不让一名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安排专项资金50万元用于试行本科生担任科研助理,安排20万元用于实施优秀大学生游学计划,新增200万元用于图书资料购置。扎实推进智库建设,成立黄冈发展研究院,发挥学校智力优势,进一步做好精准扶贫、教育精准扶贫和“三万”工作。

    四、从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学习贯彻和自觉遵守《准则》和《条例》,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增强四个意识全面实施党员干部联系学生“五个一”制度(每名校领导和中层干部联系一个班级、一个寝室、一名困难学生和一名学生党员),坚持中层以上干部深入课堂听课制度。建立健全学校发展决策失误、失职渎职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责任追究倒查机制,加强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督办力度。制定各中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台账管理。

    五、广开言路听民意。加强学校“两微一网”(官方微信,官方微博,官网)建设与维护,畅通举报电话、书记和校长信箱等投诉渠道,真心实意纳谏,努力改进工作。积极回应师生关切,对举报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认真整改落实,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全面兑现公开承诺事项,切实解决影响学校发展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履职尽责长效机制。

 

    以上承诺,敬请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138621623

    电子邮箱:jiwei@hgnu.edu.cn

    地    址:黄冈市开发区新港二路146号 黄冈师范学院纪委,邮编43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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