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黄冈师范学院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文件政策
校办发〔2016〕15号
关于印发《2016年度黄冈师范学院
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校内各单位:
《2016年度黄冈师范学院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已于2016年5月3日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6年5月3日
2016年度黄冈师范学院
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纠风办关于2016年度加强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鄂办文〔2016〕13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全省教育系统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教办〔2016〕2号)精神,我校被列为2016年度全面督查对象。为做好有关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依法行政、转变作风、服务民生等方面内容,着力解决履职不力、作风不实、为政不廉等问题,努力营造依法履职、优质高效、廉洁从政的教育发展环境,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实现学校“十三五”良好开局、加快学校转型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督促检查内容
1.主体责任方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制定落实主体责任清单,推进“主体责任问责年”活动;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带头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发挥表率作用;是否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入学招生、学校资产和校办企业、基建项目、科研资金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监管,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等。
2.作风建设方面。是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要求,严格遵守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兼职兼薪、承担教学科研任务、因公因私出国(境)等方面的制度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是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职务(职称)评审、绩效评价和评优奖励的重要标准,防范学术活动中寻租营私、舞弊失德、垄断资源等行为。
3.服务师生方面。是否存在有偿招生行为;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做到不擅立收费项目、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是否严格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范围、标准,坚持学生自愿和非盈利原则;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研究生教育收费是否规范;继续教育管理是否规范,收费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措施,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是否深化“两访两创”活动,努力营造改革发展良好环境和教书育人浓厚氛围等。
4.依法治校方面。学校基本设施建设管理是否合规;办学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全面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完成章程制定并切实按章办事;是否切实完善监督方式,健全重大决策公示和听证制度,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是否公开征求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采纳情况;是否按照内涵式发展的要求,突出办学特色,切实提高教育质量等。
三、督促检查步骤及时间安排
全面督促检查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分类督查、上下联动,破立并举、堵疏结合”的原则进行,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统一组织,统一推进。督促检查工作分四个阶段,从4月下旬开始,至 12月上旬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0日-5月10日)
学校党委常委会传达省教育厅2016年度全省教育系统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会议精神;安排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传达上述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部署督促检查工作;制定2016年度学校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层层动员,广泛宣传。
5月10日前,学校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报送省教育厅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查找问题阶段(5月11日-8月31日)
1.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征求各方面对学校履职尽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两代表一委员”的联系沟通,主动汇报,征求意见建议。面向基层、面向师生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
2.配合明察暗访。积极配合省纠风办对全省教育系统开展的明察暗访工作,认真整改。
3.主动公开承诺。认真梳理问题,就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事项,作出整改的具体承诺,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6月30日前,学校将查找问题情况书面报省教育厅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整改阶段(6月1日—10月31日)
1.坚持边查边改。把边查边改、边改边查贯穿于督促检查工作全过程。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深入分析原因,抓好整改落实,并逐步形成制度加以规范。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承诺事项,重点进行整改兑现。
学校对查找的突出问题进行梳理和分类,及时将各阶段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报省教育厅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加强督导检查。坚持上下联动督导。省教育厅将对学校开展整改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将承诺事项兑现、自查和收集问题整改到位情况、群众对投诉问题解决满意度作为督查重点和衡量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成果的重要标准。学校坚持抓本级、带下级,抓机关、带基层,深入开展督导检查,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总结阶段(11月1日-12月10日)
省教育厅组织对全省教育系统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巩固工作成果,建立健全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12月1日前,学校向省教育厅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
四、监督与评议
(一)主动配合第三方机构电话抽样调查。学校积极配合各级纠风办组织的第三方机构电话抽样调查,科学合理确定调查对象,确保调查的客观性、公正性。
(二)积极参加“电视问政”、“党风政风热线”、“纠风在行动”等活动。主动接受社会评价,及时督办整改,及时反馈结果。
(三)认真接受集中评议。按照各级纠风办要求,及时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风督查员、服务对象和基层干部代表沟通汇报,配合组织好集中民主评议。
五、督促检查结果运用及整改问责
年底,省纠风办将对全省教育系统进行考评,综合第三方监督、服务对象测评、集中民主评议、平时工作评价等情况,根据省政府要求,形成督促检查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此次履职尽责督促检查结果将作为主要领导干部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文明行业(单位)评选挂钩,并在省级主要媒体通报。各级纠风办将对工作中发现的典型案件或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学校将按照上级要求,将此次督促检查结果与年终中层单位目标考核、干部履职尽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挂钩,坚决查处违犯纪律的人和事,严肃问责追责。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其他校领导为副组长的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为各中层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委常委王锋任办公室主任,学校办公室主任任常务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学校办公室、组织部、学工部、工会、发规处、人事处、教务处、招就处、科技处、研究生处、国际交流处、财务处、国资处、后保处、基建处、审计处)各安排一名副处级干部作为办公室成员。
(二)强化责任,严肃纪律
学校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负责管好分管领域,把履职尽责各项要求融入到业务工作中去,把握节奏力度,周密安排部署,推进任务落实。对在第三方明察暗访中发现、“电视问政”和“党风政风热线”曝光、专项整治中受理的投诉问题,要及时整改。对于情节恶劣、影响较大、范围较广的,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调查处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学校充分运用报纸、广播、微信、网络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学校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师生、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措施和成效,积极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切,增进群众对高等教育的理解和支持,为教育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四)注重结合,务求实效
把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与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三抓一促”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相互促进。坚持问题导向,对督促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不等不靠、立行立改。常抓不懈,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依法履职尽责,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附件:1.2016年度黄冈师范学院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
主要工作安排表
2.2016年度黄冈师范学院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校领导班子成员对口联系安排表
附件1
2016年度黄冈师范学院
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主要工作安排表
阶段 | 工作安排 |
动员 部署 阶段
(4月20日-5月10日) | 1.组织学习。专题学习全省教育系统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动员会会议、文件精神。 2.制定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学校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工作计划安排表,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对口联系点。 3.动员部署。召开动员会,部署学校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 4.报送前期工作情况。向省教育厅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本级纠风办报送前期工作情况。 |
查找 问题 阶段
(5月11日-8月31日) | 5.广泛征求意见。采取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对学校履职尽责工作意见建议;听取“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建议。 6.积极参与“电视问政”、“党风政风热线”、“纠风在行动”等活动。听取群众意见。 7.开展自查。就学校在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正之风问题开展自查。 8.深入开展调研。面向基层、面向师生,开展调查研究活动,指导校内各单位做好履职尽责各项工作。 9.积极配合明察暗访。积极配合各级纠风办明察暗访,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并进行整改。邀请政风监督员,组织开展各类监督检查活动,充分发挥监督员对学校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作用。 10.公开承诺。认真梳理问题,就群众和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事项,作出整改的具体承诺,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11.开展专项整治并接受重点抽查。做好学校商业保险、教材教辅专项整治活动的全面自查工作,积极配合省教育厅做好重点抽查工作。 12.讲评阶段性工作并报送情况。召开会议,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前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讲评通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整改。学校将查找问题情况书面报省教育厅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集中 整改 阶段
(6月1日—10月31日) | 13.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对查找的突出问题认真梳理和分类,研究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14.加强监督检查。学校要坚持抓本级、带下级,抓机关、带基层,深入开展督导检查,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15.主动配合第三方机构电话抽样调查。积极配合各级纠风办组织的第三方机构电话抽样调查,科学合理确定调查对象。 16.报送阶段性工作情况。学校结合工作进度,将查找的问题及整改意见,报省教育厅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7.接受评议。配合做好各级纠风办组织的集中民主评议、服务对象测评、平时工作评价等工作。 |
总结 阶段
(11月1日-12月10日) | 18.总结工作。召开学校工作总结会议,肯定成绩,总结不足,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19.报告工作。12月1日前,学校向省教育厅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本级纠风办报送学校2016年度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情况。 20.报送整改反思报告。针对查找和整改问题情况,学校向省教育厅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本级纠风办报送问题整改反思报告。 21.建章立制。总结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
附件2
2016年度黄冈师范学院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
校领导班子成员对口联系安排表
领导班子 成 员 | 职务 | 对口联系学院 |
陈兴荣 | 党委副书记 校长 | 政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
李金奇 | 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 | 体育学院 新闻与传播学院 |
刘焕彬 | 副校长 | 商学院 建筑学院 |
彭 锦 | 党委常委 副校长 | 外国语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 |
王 芹 | 党委常委 副校长 | 文学院 音乐学院 |
马志斌 | 副校长 | 数理学院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
陈年友 | 副校级干部 | 计算机学院 电子信息学院 |
汪晓凌 | 党委常委 校长助理 | 化工学院 交通学院 |
王 锋 | 党委常委 组织部部长 统战部部长 | 美术学院 旅游文化与地理科学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