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黄冈师范学院接受履职尽责全面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件政策
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全省教育系统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教办〔2016〕2号)精神,为做好学校接受履职尽责全面督查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2016年度黄冈师范学院接受履职尽责全面督查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陈兴荣 党委副书记、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
副组长:李金奇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刘焕彬 副校长
彭 锦 党委常委、副校长
王 芹 党委常委、副校长
马志斌 副校长
陈年友 副校级干部
汪晓凌 党委常委、校长助理
王 锋 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
成 员:全校各中层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党委常委王锋兼任办公室主任,学校办公室主任叶曙光任常务副主任,成员名单如下:
胡志祥 学校办公室副主任
周俊飞 学校办公室副主任
汪 辉 组织部副部长
黄开宋 学工部(处)副部(处)长
孔志宏 工会副主席
周宗诚 发展规划处副处长、学科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梁雨平 人事处副处长
王菊花 教务处副处长
刘红超 招生与就业处副处长
胡志华 科学技术与开发处副处长、社会服务办公室副主任
胡世刚 研究生处副处长
李芳芳 国际交流合作处副处长
詹汉荣 财务处副处长
曾祥斌 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
万志强 后勤保障处副处长
钱舟杨 基本建设处副处长
胡 舟 采购与招标处副处长
熊 鹏 审计处副处长
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设立工作小组。
2016年5月3日